研究外感病首先的问题是认识发病的病因,分类学的方法是最重要的认识前提。
外感病因作为一大类外来的致病因素,有着很多的分类方法,在丰富的古代文献中,将散落的论述加以归纳,可以看出中医学在这方面的深入认识,这是中医病因学的理论基础。
当前的中医教学理论内涵中,对这一方面的问题没有适当的深入阐释,因而阻碍了相关研究的进行,不能提供适当的理论指导,因此,基于古代文献的外感病因分类的理论研究意义重大。以下就传统中医学对外感病因的分类理论进行探析。
1.外感病因的范畴
外来致病因素包含很多的方面,是所有非自身因素的集合,在这一集合中,不仅是不同的因素之间存在差别,仅就同一因素而言,在不同条件下或者不同程度下也有着致病性质的差别,因此,传统中医学在大量的实践认知过程中,对外来的病因有了多方面的认识。
早期的中医遵照“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的世界观,针对外来的致病因素导致的疾病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态度,因而对这些病因的认识也有了深入的研究。
对于所有外来因素而言,其中最重要的一类因素是对生命影响最为严重的病因,即是与外界环境关系密切的、以发热为主要症状的这类疾病的病因,因其是外来的,又具有感染性,故将其统称为外感病因。
在外因的范畴中,病因具有多样的性质和种类,中医学对其的分类理论体现了这方面的学术研究水平。
2.外感病因的分类方法
分类研究几乎是所有学科研究的首要问题,中医也是如此,正确的分类法尤其重要,因为一种方法多不能概括事物的完整特征,所以多种方法相互支撑应用是普遍的。
当前中医教育遵循的外感六气分类法对病因理论的描述是比较概括的,也是比较模糊的,一种方法很难满足实践的需要,所以对古代中医学文献中的相关理论进行整理,再现传统中医理论中的外感病因分类方法,对临床实践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2.1最初的阴阳分类
阴阳分类发生的最早,“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素问·调经论》)
“*帝曰:积之始生,至其已成奈何?岐伯曰:积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上乃成积也。夫聚者阳邪,积者阴邪也,此言病成。”(《*帝内经太素·卷第二十七·邪论·邪传》)
“清湿袭虚,阴邪之在表也,故起于下。风雨袭虚,阳邪之在表也,故起于上。”(《类编摘编·类经·十三卷·疾病类·二·百病始生邪分三部》)
“若于此而分其阴阳,则风与暑,阳邪也;寒与水,阴邪也。”(《类编摘编·类经·十六卷·疾病类·四十九·又论疟》)
以上三段文献论述都是有关邪气阴阳分类的讨论,这里的阴阳分类既有邪气的阴阳性质,又有邪气的来源及伤中不同。
阴阳的分类概括了阴阳病因理论的基本内涵,是比较笼统的分类,意义比较局限。
2.2基于阴阳五行的六气分类
五行论是中医学理论中的重要的方法论,直到今天我们的理论体系中基于五行的属性归类依然占据着大部分的内容。
基于五行的邪气分类称为“五邪”。
但是这种分类法含混不清,将内伤外感混在一起,故被逐渐淘汰,待到阴阳五行论结合到一起时,便有了今天的六气分类法。
如“帝曰:寒暑燥湿风火,在人合之奈何?其于万物,何以生化?岐伯曰:东方生风……南方生热……中央生湿……西方生燥……北方生寒。”(《素问·五运行大论》)
“且夫寒、湿、暑、燥、风、火者,天之阴阳,三阴三阳上奉之;木、火、土、金、水者,地之阴阳,生长化收藏下应之。”(《运气易览·卷之一·二·运气说》)
六气分类法的出现,使外感病因的性质研究有了比较实质的内容,现实的比较也比较具体,直到今天一直是分析外感病因的主要工具,对于归纳外感病因的性质、特点以及疾病的演化规律是首要的。
六气的分类不是六种,而是六类外感病因,基于这样的分类依然是概括性的,而且也不能全面总结外邪的性质,所以据此演化的分类补充不断进行。
2.3淫、邪的区分
即使到今天,大多中医学者也没有区分开淫与邪气,主要是外感邪气一直以六淫名之。
最早淫邪是不分的,到内经时期有了分别,正常的气候称为六气,不足称为六迫,太过称为六淫。
这是对环境致病因素的区分。
然而外感发热性的病因与此不同,所以内经中将其称为气之厚者为*或戾气。
尤其是在热类邪气中,暑淫、热邪的分离有了清晰的理论差别。
同样,痹症的寒气与伤寒的寒邪、水湿与湿邪、干燥与燥邪等病因学的区分成为最有力的证据,暑热为一类,暑为气,热为邪。
这实际上是把环境的物理因素与生物因素进行的区分,这样,在同一类的病因之下的再分类,使得病因的性质更加明确,对应的疾病明显的就分离开来。
六淫与六邪的分类不仅是细化的理论进步,也使邪气的内涵更加的明确了,在气为寒、湿、暑、燥、风、火,在邪为风、寒、湿、热、燥、温,这已经与六气的分类有了超越。至吴又可论瘟疫时才以明确的语言加以阐明,谓之非风非暑非湿非寒,乃天地间别有一种疠气使然。
认识到发热性的疾病病因与环境的物理因素的完全不同。
2.4疫邪的分离
外感病对人的伤害莫过于瘟疫了,内经中就有五疫之名,后来以广义的伤寒名之。
“*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素问遗篇·刺法论》)
“日久成郁,即暴热乃至,赤风肿翳,化疫,温疠暖作,赤气彰而化火疫……后三年化成土疫……后三年化成水疫……其后三年化成金疫也……后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状如风疫……后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治之法可寒之泄之。”(《*帝内经·素问·卷第二十一·本病论篇第七十三》)至《仁斋直指方论》全面提出了六邪的瘟疫病名。
这样,在六邪的基础上,将传染性与非传染性的病因做了又一种性质的分类。
“疫邪之症,长幼相似。若一人独病,不染他人者,此人自感,非大灾之疫也。疫症之原不一……偏于太过者,则皆可成疫也。《伤寒论》惟注温疫、寒疫,不知六气之不正者,皆能发疫也。”(《伤寒大白·卷四·疫病》)
这样的认识是传染性疾病病因研究的巨大进步。并且认识到瘟疫的发病不因正气的强弱影响。
瘟疫的病因与非传染性的病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5*邪的分化
*有广义、侠义之分,广义之*泛指所有对人体产生伤害的病因。
本文的*邪为侠义*邪。
*邪是邪气的另一种偏性,即发则入血,肿破溃烂为特征的致病邪气,这类邪气伤人急重,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如古人的相关论述:“有风热*相薄为肿,其状先肿,焮热,上生瘭浆如火烁者,名风热*也,治之如治丹*法也……热疮者,起疮便生白脓是也。”(《小品方·卷第十·治风热*肿(热疮)诸方》)
“凡肩背、腰俞、臂、腿、环跳、贴骨等处,感受风寒湿气,致漫肿无头,皮色不变,酸痛麻木者,是名风*。”(《华佗神方·卷五·五一○五·华佗治一切风*神方》)以及湿*、温*的论述,尤其在《温病条辨》中,将温*单列论述。
2.6基于发病的大邪、小邪分类(正邪、时邪)
大邪与小邪的分类近似于正邪与时邪或实邪与虚邪的分类,是对外邪的性质的另一种描述。
首见于“凡刺大邪,曰以小泄(大邪者,实邪也)凡刺小邪曰以大,补其不足乃无害(小邪,虚邪也)”(《*帝内经太素·卷第二十二·九针之二·五邪刺》)至《金匮要略》对其性质重点归纳:“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治第一》)
大邪指的是邪气偏重,发病急重的外邪。
正邪指的是因其时而有其气的邪气,大邪、实邪、正邪发病多呈现急性的外感发热性病情。
小邪指的是致病轻微的外感病因,多为非时之气,多因体虚而发,容易入里潜伏演化成内伤杂病。
这些的分类是对邪气的进一步认识和补充。
强调了外感病因性质与发病急缓、轻重等的关系,以及传变的预后。
2.7偏邪的理论
偏邪理论的提出是中医病因学理论的巨大进步,偏邪指的是邪有所偏性,偏伤于人体的某一处,与现代医学的偏嗜性病因相同。
最早《内经》以偏风为例来阐述这方面的理论:“风中五脏六腑之俞,各入其门户,则为偏风。”(《素问·风论》)并且论述了五脏等偏风的症状表现,后世很多医家论述的疾病均与此有渊源关系,较明确的论述如脾风及其发病等。
偏邪也是基于六邪分类之后的性质归纳,除具备相应的致病性之外,偏邪直中、少传变为其发病的主要特点,因此病情也以局部病情为主要表现。
偏邪的理论以及临床的发病在文献上都比较多,但是当今的中医学者们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挖掘将是偏邪疾病诊疗的基础。
2.8兼邪、复邪的理论
兼邪指的是一种邪气兼有两种六气性质,兼有三种以上者称为复邪。
这些概念到明清时期渐渐清楚,如:“伤湿又兼寒,名曰寒湿......夫寒湿之证,头有汗而身无汗,遍身拘急而痛,不能转侧,近之则痛剧,脉缓近迟,小便清白。”(《时病论·秋伤于湿大意·寒湿》)
“土兼四气,寒热温凉,升降浮沉,备在其中。脾胃者,阴阳异位,更实更虚,更逆更从,是故阳盛则木胜,合为风湿;至阳盛则火胜,合为湿热;阴盛则金胜,合为燥湿;至阴盛则水胜,合为阴湿。为兼四气,故淫泆上下中外,无处不到。”(《医辨·伤湿》)
相兼邪气多种多样,但是性质相对立的不可相兼,以风的兼邪最多见。
“予考六经中善行数变者,莫如风也。挟寒而为风寒,挟暑而为风暑,燥为风燥,湿为风湿,兼热则成火兼郁则类气。”(《医论医话叶·选医衡·中风五派异同论》)
兼邪的病情更为复杂多变,病机交织,有些兼邪的性质互为加强使得病因的致病性更为猛烈,如风燥、温热等。
2.9伏邪的理论
伏邪的提出最早见于《五十二病方》对婴儿索痉的病因论述,在《*帝内经》中的痹论中也论述了寒湿邪气的前期潜伏。
“有形之邪,内伏横亘如梁,故名伏梁。盖一身皆肿为风,风邪与气血胶结成形而内伏,为风肿之根也。因其邪气溢于大肠,滞着于肓,肓之原在脐下,故环脐而痛也。”(《灵素节注类编·诸积病证·伏梁》)
类似的理论广泛的见于古代文献中,例如伏饮、伏暑、伏火、伏燥等等繁多的概念。
伏邪致病的特点在《三三医书》中有专门的《伏邪新书》一节论述,可谓比较详尽,但是伏邪在气分、血分,在脏、腑、经、络等的致病特点还没有建立,也没有学者系统整理这方面的理论。
3.结语
古代文献对外感邪气的分类还有很多,以上是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的分类方法,基于一种外邪,满足的分类法越多,邪气的性质或致病特点将更加明确,对其致病的规律认识也就更加清楚。
这是外感病研究的病因理论基础,病因越明确,病名越限定。
正如古人所言:“外感分而言之,各有专名在焉。轻者曰伤,重者曰中。故有伤风,中风;伤寒,中寒;伤暑,中暑;伤湿,中湿;伤燥,中燥;伤热,中热之专名焉。感而不即发,病过后由里而发者,总名曰伏邪。故有伏风,伏寒,伏湿,伏暑,伏燥,伏热之专名。此为外感病之专名真名也,可以其名求其治法者也。其有兼感两气者,则兼名之,兼治之可也。”(《经历杂谕·正名论》)
然而中医学的病因分类理论依然有很多的不足,比如疟邪等就难以归类认识,所以中医学的病因理论不仅需要充分的挖掘,还需要补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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